10月21日,普陀医院接受由舟山市卫健委组织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县级公立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由委领导带队,检查人员由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专家和市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使用统一检查表单,采用实地检查、抽取病历处方、询问相关人员等形式,对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涵盖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放射卫生管理、母婴保健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许可管理、诊疗科目设置及医务人员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大型医用设备、健康体检、医疗文书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消毒隔离管理等内容。反馈环节,检查组对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情况作了详细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改进与落实。下阶段,医院将针对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深入且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排查医疗服务领域诊疗安全隐患,强化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依法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